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4至6月,清江浦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件36人,同比上升57.9%、上升28.6%,逮捕率(按人数)为66.6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1件18人,同比上升37.5%、上升63.6%,不捕率(按人数)为33.33%。
共起诉各类犯罪148件297人,同比下降13.5%、上升10.8%。共不起诉32件35人,同比下降3%、下降32.7%。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2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4.67%。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立案4件,同比持平,监督撤案9件,同比下降71.9%。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4至6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共纠正漏捕1人,同比持平;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同比增加1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4至6月,共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次,同比上升166.7%;已纠正17件次,同比上升240%。
4.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0件,同比持平,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
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0件,同比持平,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4至6月,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同比下降80%,已纠正1件次,同比下降80%。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4至6月,强制医疗交付、执行活动监督情况书面提出纠正1件,同比增加1件;已纠正1件,同比增加1件。财产刑执行已采纳1件,同比下降50%。
二、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结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同比持平;结案、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同比上升400%;法院裁定再审1件,同比持平。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增加2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50%。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57.1%;结案、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同比增加1件;采纳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80%。
4.虚假诉讼监督。在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持平;在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减少1件。
三、行政检察
1.生效裁判监督。结案、终结审查1件,同比增加1件;息诉1件,同比增加1件。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采纳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采纳检察建议1件,同比增加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1.线索受理和立案。4至6月,立案19件,其中民事2件,行政17件。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案件18件,同比上升63.64%,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2件,同比增加2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6件,同比上升45.5%。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件,占比最高,为33.33%;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占5.56%;国有财产保护领域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0件;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0件。
3.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0件,同比持平。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0件,同比持平。
五、未成年人检察
1.逮捕和起诉。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持平;批捕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同比上升300%。审结时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75%;审结时决定起诉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同比上升250%。不捕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减少1人;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增加4人;不捕率33.33%。审结时决定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8人,同比持平;审结时决定不起诉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减少1人。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6人,起诉9人,同比分别上升500%、上升350%。
六、控告申诉检察
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0件。共受理司法救助13件,同比上升8.3%;实际救助人数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