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7至9月,清江浦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4件15人,同比下降39.1%、下降40%,逮捕率(按人数)为53.5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9件13人,同比下降25%、持平,不捕率(按人数)为46.43%。
共起诉各类犯罪139件165人,同比下降36.8%、下降47.1%。共不起诉35件44人,同比上升59.1%、上升33.3%。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0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6.28%。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立案0件,同比下降100%,监督撤案6件,同比上升200%。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7至9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共纠正漏捕0人,同比减少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0人,同比减少1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7至9月,共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次,同比上升100%;已纠正5件次,同比上升150%。
4.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
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0件,同比减少1件,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7至9月,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0件次,同比减少3件,已纠正0件次,同比减少2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7至9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情况书面提出纠正1人,同比增加1件;已纠正1件,同比增加1件。检察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3件,同比持平;已纠正2件,同比下降33.3%。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情况书面提出纠正1人,同比下降50%;已纠正1人,同比增加1人。
二、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结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法院裁定再审2件,同比上升100%。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持平;采纳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200%。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133.3%;采纳检察建议11件,同比上升450%。
4.虚假诉讼监督。在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持平;在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持平。
三、行政检察
1.生效裁判监督。无,同比持平。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增加1件。采纳检察建议2件,同比增加2件。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300%。采纳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300%。
四、公益诉讼检察
1.线索受理和立案。7至9月,立案12件,其中民事0件,行政12件。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案件13件,同比上3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0件,同比减少2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3件,同比上升62.5%。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件,占比最高,为46.15%;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占23.08%;国有财产保护领域0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0件;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0件。
3.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0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1.逮捕和起诉。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持平;批捕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下降25%。审结时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75%;审结时决定起诉成年犯罪嫌疑人10人,同比上升150%。不捕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同比下降50%;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上升300%;不捕率62.5%。审结时决定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人,同比下降37.5%;审结时决定不起诉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同比增加6人。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4人,起诉9人,同比分别下降33.3%、上升28.6%。
六、控告申诉检察
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0件。共受理司法救助18件,同比上升157.1%;实际救助人数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