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0件2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7件22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3件149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99件150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0件18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和决定逮捕:
诈骗3件3人、盗窃3件3人、强奸2件2人、故意伤害2件2人、寻衅滋事2件2人。
提起公诉:
危险驾驶32件32人、盗窃24件29人、诈骗7件10人、强奸5件5人、职务侵占3件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