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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费有着落了
2023-01-30 16:45:00  来源:检察日报

  “感谢检察官帮我们家解决了实际困难,我将尽自己所能让两个孩子健康成长。”近日,拿到民事调解书的高某甲激动不已。

  高某甲与高某乙原系夫妻,婚后育有小强、小丽两个子女。2019年,两人离婚后约定两子女由父亲高某甲抚养,母亲高某乙每月给付抚养费直至两子女成年。高某甲身患慢性疾病,劳动能力不足,靠自己经营小卖部维持生计,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微薄,而高某乙从2020年2月以来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抚养费,高某甲及孩子的生活陷入困境。经多方协商无果,2022年11月,高某甲向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向高某乙追索两子女的抚养费。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双方当事人的生活状况、监护人的经济收入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发现高某乙长期未按照协议支付两子女的抚养费,已侵害了小强、小丽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伊金霍洛旗检察院认为,高某甲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向法院请求高某乙履行抚养义务及增加抚养费给付金额,案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并向法院递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后,该院结合案件实际,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秉持高效快捷处理纠纷的原则,决定采取“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模式,邀请该院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办案组与办案法官一起对该案进行调处,促纠纷化解。检察官和法官通过释法说理消除了高某乙的顾虑,她同意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按时给付费用。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

  “在办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通过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模式,联合法院共同履职,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也保障了弱势群体及时实现合理诉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民事检察职能的宣传,依法能动履职,更好地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沈静芳、陈小芳、王文燕)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