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在学校安心读书,谢谢您给我机会,我会好好珍惜,不会再干违法的事。”近日,山东省惠民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对一起相对不起诉案件回访时,被不起诉人小新(化名)对检察官说。
2022年4月,公安机关邀请惠民县检察院介入一起宣扬极端主义案件。让检察官没想到的是,犯罪嫌疑人小新是未满18周岁的高中学生。高二时,小新偶然接触到了极端主义视频,并保存在自己手机上。看到有人在网上求购这种视频后,他把视频出售给了对方,以“挣点”零花钱。
考虑到小新是在校学生且即将参加高考,该院与公安机关协商一致,决定等小新高考结束后再安排取证等事宜。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小新的高考成绩能填报较好的专科学校,若被起诉,其多年的寒窗苦读将毁于一旦。办案检察官通过多次开展社会调查,详细了解了小新的家庭背景、学习情况、成长经历等,认为其并无煽动危害公共安全等的犯罪动机,犯罪情节轻微,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院还专门就拟作不起诉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听证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给小新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2022年9月,小新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顺利进入大学。如今,小新已自信阳光地走上了人生正途。(卢金增、梁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