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6月清江浦区院主要办案数据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清江浦区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人,同比下降56.6%;不捕12人,同比下降78.6%,不捕率19.35%,同比减少8.37个百分点。第二季度逮捕28人,环比上升27.27%。
共决定起诉498人,同比上升36.4%;决定不起诉88人,同比上升109.5%,不起诉率为15.08%,同比下降5.48个百分点。第二季度决定起诉267人,环比上升15.58%。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25人,适用率为95.1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逮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的34人,去年同期为0人;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7人,占起诉数的3.41%,比去年同期减少2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6月,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2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2人,逮捕人数占审结的100%。受理审查起诉17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3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76.47%。随着疫情形势好转,这类犯罪案件也呈现了明显下降趋势,第二季度逮捕0人、起诉10人。
从起诉的“涉疫”犯罪所涉罪名看,诈骗罪起诉5人,占38.4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8人,占61.54%。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6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9件,同比上升345.4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3件。第二季度监督立案(撤案)36件,环比上升111.76%。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6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3人,同比分别下降88.9%、上升50%。第二季度纠正漏捕漏诉合计1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8件次,同比上升100.00%,公安机关已纠正26件次,同比上升85.71% ,占同期提出纠正数的92.86%,同比减少7.14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0年1至6月,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66.67% 。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0件,占法院审结数的0,同比持平。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6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8件次,同比上升14.29%,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已纠正9件次,占同期提出纠正数的112.50%,同比上升26.79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6月,对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4人,同比上升55.56%;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件,同比下降33.33%;对执行活动其他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件,同比下降50.00%。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受理6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同比下降40.00%,占审结数的50.00%,同比增加11.54个百分点;法院采纳2件,占同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66.67%,同比增加46.67个百分点。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同比下降62.50%,占审结数的50.00%,同比减少11.54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受理3件,同比上升200.00%,审结2件,同比上升100.00%,占同期受理数的66.67%,同比减少33.33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100.00%,占审结数的100.00%,同比持平,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00%,同比增加100.00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受理8件,同比上升166.67%。审结6件,同比上升50.00%,占同期受理数的75.00%,同比减少58.33个百分点。其中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上升500.00%,占审结数的100.00%,同比增加75.00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检察建议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3.33%,同比减少116.67个百分点。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受理4件,同比净增4件,审结3件,占同期受理数的75.0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3件,采纳3件(含上期积存)。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6月,受理3件,审结3件,占同期受理数的100.0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3件,占审结数的100.0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33.33%,同比增加33.33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0年1至6月,共立案24件,占受理总数的70.59%,其中民事8件,行政16件,立案数占各自受理总数的53.33%、84.21%。
(二)诉前程序情况。诉前程序案件19件,同比上升533.33%,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3件,同比上升50.00%,占15.79%,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6件,同比上升1500.00%,占84.21%。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件,占比最高,为36.84%;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占15.7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持平,占立案数的4.17%。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比持平,占100.00%;其他民事公益诉讼0件。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6月,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0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8人,同比上升7.69%。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审结时起诉22人,同比上升340.00%。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0人;审结时决定不起诉10人,同比下降37.50%。
决定附条件不起诉9人,同比上升50.00%。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最终决定起诉31人,不起诉24人,不起诉率43.64%,同比减少27.33。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捕1人,起诉15人,同比分别下降80.00%、上升400.00%。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6月,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6次。在校园开展一般预防讲座2次,讲座人数250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1至6月,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88件(其中首次信访88件),同比下降13.7%。受理首次控告20件,同比上升300%;受理首次申诉32件,同比上升166.7%,其中民行类申诉23件,同比上升155.5%;其他申诉9件,同比下降25.00%。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3件,同比上升50.00%。
共受理司法救助16件,同比上升300.00%;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6件,同比上升300.00%;实际救助人数14人,同比上升600.00%,救助金额9万元,同比增加260.00%。
七、专项斗争和服务发展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黑恶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下降75.00%、下降87.50%。共决定起诉黑恶犯罪1件11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21.43%。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6月,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24人,同比上升1100.00%。批捕金融诈骗犯罪2人,起诉2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上升100.00%。起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案件14人。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16人,同比下降65.22%。其中起诉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类犯罪7人,同比下降90.14%。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诉前程序7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36.84%。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1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100.00%。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1至6月,批捕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8人,起诉7人。起诉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1人,同比下降50.00%。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100.0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上升500.00%。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