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11月,清江浦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8件88人,同比下降62%、下降68.3%,逮捕率(按人数)为76.52%。不批捕和决定不捕23件27人,同比下降52.1%、下降71.9%,不捕率(按人数)为23.48%。
共起诉各类犯罪583件898人,同比上升4.9%、上升4.9%。共不起诉82件135人,同比上升192.9%、上升101.5%。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957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6.18%。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1件,同比上升175%,监督撤案52件,同比上升550%。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11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共纠正漏捕2人,同比下降91.7%,纠正遗漏同案犯4人,同比下降2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1至11月
,
共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4件次,同比上升54.55%;已纠正33件次,同比上升50%。
4.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4件,同比下降20%,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
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1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件,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0年1至11月,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1件次。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11月,共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4件,同比下降20%。对监外执行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16件,同比上升45.5%。对财产刑执行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2件,同比下降33.3%。
二、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0件,同比持平;法院裁定再审5件,同比下降28.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37.5%。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同比上升100%,采纳检察建议4件。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50%,采纳检察建议7件。
4.虚假诉讼监督。在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持平;在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同比持平。
三、行政检察
1.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抗诉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0件。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200.00%。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上升33.3%。
四、公益诉讼检察
1.线索受理和立案。1至11月,立案40件,其中民事10件,行政30件。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案件35件,同比上升15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5件,同比持平,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30件,同比上升233.3%。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件,占比最高,为33.3%;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件,占26.67%;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占3.3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0件;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0件。
3.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下降75%。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同比下降75%;其他民事公益诉讼0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1.逮捕和起诉。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减少7人;审结时起诉28人,同比上升250.00%。不捕1人,同比下降94.1%,不捕率100%;审结时决定不起诉17人,同比下降19%。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10人,起诉31人,同比分别下降16.7%、上升121.4%。
六、控告申诉检察
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0件。共受理司法救助28件,同比上升250%;实际救助人数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