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件1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7件22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5件211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34件231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7件33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和决定逮捕:
盗窃4件5人、诈骗5件7人、集资诈骗2件2人
提起公诉:
盗窃37件42人、危险驾驶18件18人、交通肇事8件8人、诈骗18件27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事实6件7人。
2020年1-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件1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7件22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5件211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34件231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17件33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和决定逮捕:
盗窃4件5人、诈骗5件7人、集资诈骗2件2人
提起公诉:
盗窃37件42人、危险驾驶18件18人、交通肇事8件8人、诈骗18件27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事实6件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