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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2018-06-29 10:44:00  来源:清江浦区院

  2018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报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5月24日)

  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新要求,以全市“两个前列”目标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司法办案、队伍建设,做到了工作开展有序推进,队伍融合向上向好。截至目前,全院共获得市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21项,监督立案、纠正漏捕、漏诉、纠正审判活动违法、二审提抗、再审提抗、支持起诉等业务数据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一、今年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聚焦检察主业,狠抓司法办案

  围绕做强做实“三大公诉”“三大监督”,全面落实规范化专业化要求,推进司法办案高质量。

  1.公诉工作。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0件341人,起诉191件248人,不起诉7件8人。纠正漏诉3人,侦查纠违提出8件采纳8件,审判纠违提出6件采纳6件,提出抗诉1件2人,提请抗诉1件1人,提出检察建议9件次采纳9件次。依法提前介入一起涉案人数达30余人、涉案金额达3亿元的非法拆解废弃铅蓄电池的重大污染环境案,对区监察委办理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提出调查建议,申请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4件5人。开展“清源”专项行动,对涉案污染物是否及时处置、环境是否修复进行专项跟踪监督。公诉科再次被记集体三等功,并被市检察院通报表扬。

  2.侦查监督工作。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9件7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8件63人,不捕12件16人。监督立案4件6人,监督撤案9件15人,纠正漏捕5人次,侦查纠违采纳1件。提前介入玫瑰苑小区液压设备致2人挤压死亡案和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全省首例“网上公然侮辱救火烈士”案,快速批捕一名故意杀害母女2人并侮辱尸体的犯罪嫌疑人。

  3.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件18人,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件12人,批捕7件9人,不捕1件3人,起诉9件13人,不起诉3件8人。不捕率25%,不诉率80%,建成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专门办案区——“引航驿站”,与暖阳之家形成姊妹篇。未检科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4.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3人次,提出建议2人次,采纳建议4人次。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人次,执行7人次,变更1人次,解除3人次。书面纠正执行活动违法1件次。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发现漏管5人次,脱管1人次,书面提出纠正6件,已纠正2件。

  5.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受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3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8件。受理督促履职监督申请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件。受理支持起诉33件,结案支持起诉33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6件。受理跟进监督案件1件,提请抗诉1件。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首次运用无人机对污染地域周边的河流、田地和房舍进行了大范围的航拍取证,加强环境、国有资产等领域的公益司法保护,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追回资金9万元。

  6.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依法妥善处置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30余名投资人集体访。受理并分流办理举报4件,受理并分流办理控告类信访案件3件,受理并分流办理非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5件,受理并分流办理民行类申诉信访案件12件,受理并分流办理其他类信访案件25件。受理并提起司法救助2件,发放救助4件5人,救助金额4万元。

  7.检察综合业务工作。案管方面,开展积存案件专项清查3次,评查案件117件,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57人次,行贿档案查询1758件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40件,法律文书158份。依托案管大数据平台开展流程监控,监管点超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检察室方面,对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开展巡查31次,社区矫正检查15次,接待来访群众6人。检察研究方面,1个典型案例被省院《公告》采用。

  (二)抓实项目推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我院将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状确定的重点项目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力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按照省市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完成高级检察官选任工作,继续优化办案组织形式,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二是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完成新办公地址网络、安防监控等建设,建成功能先进的智能化检委会会议室。集互联网、云技术、大数据集成等于一体的检务指挥中心已安装完毕,即将实现与检察系统各平台、市委政法委“智慧政法”“社会治理”两个大数据平台对接。

  三是完善公诉案件自行侦查机制。对于涉及定案的重要证据,在公安机关取证不到位的情况下,均能做到自行侦查,尤其是对追漏诉案件实现自行侦查全覆盖。如我院在审查张某山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时,通过自行侦查,一举查明张某华、谢某石重大责任事故案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已获一审法院判决。

  四是主动接受司法办案监督。认真落实市院关于邀请代表委员常态化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工作要求,共邀请代表委员30人次参与公诉案件剖析会、庭审评议、不起诉案件宣告会、新闻发布会,我院还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民行检察工作的审议,认真贯彻审议意见,进一步增进了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认真开展精准扶贫等工作。我院按照“真扶贫、扶真贫”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区委区政府交付的精准扶贫工作的具体落实。明确了包括2名班子成员在内的5名科级干部分别结对帮扶我院负责的和平镇齐湖村5户扶贫对象。多次上门走访慰问,了解家庭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定脱贫对策,给予资金帮扶,得到了相关扶贫对象和镇村的肯定。另外,我院还积极积极响应号召,投入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和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派员协同街道社区做好街道执勤和文明劝导等工作。

  (三)突出五个过硬,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深入落实上级院关于加强“五个过硬”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紧扣“扫黑除恶”、职务犯罪、环境资源案件、简易案件等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4个。主动“走出去”,先后组织近40人次外出学习公益诉讼、档案、机构改革等工作,组织30名干警赴共建单位无锡梁溪区院开展对口部门交流学习。积极推荐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岗位竞赛、培训练兵、各类人才评选,1名干警荣获全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最佳法律知识奖。

  二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学习,组织开展“争当‘四型’干警,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阳光扶贫”“我为改革创新做什么”大讨论活动。将每月第一个周五下午固定设置为全院集中学习日,内网增设“党员干警学习园地”版块,便于干警浏览学习。强化检察意识形态工作,建好守好管住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群策群力推动检察门户网站运行,我院连续数月在省院通报中位居全省县区院前20名。突出抓好内设机构改革背景下干警的正面引导和思想疏导。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积极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制定完善绩效考核、考勤管理制度,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使用“钉钉”软件考勤;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发检务督察通报5期,通报批评8人,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精神面貌持续向好。一季度“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24.73%。

  今年以来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还存在着工作发展横向不够平衡等问题,有些检察业务工作进展距离均衡化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书面纠正监外执行履职不当、控申审查结案书面通知数等还比较滞后。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身发展五年计划的目标要求,紧紧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抓好各项司法办案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提高从严治检水平,努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有新的提升。基本思路是:围绕市院“二六八”行动计划和区委“一二三四五六”发展新思路,紧盯“两个前列”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我院五年发展计划,以检察业务核心指标为方向标,以司法办案为主业,以创新创优为驱动,以强化队伍能力作风和综合保障建设为保障,扬长补短,精准发力,充分激发融合效应,奋力提升业务质态,缩短与先进基层院的差距,努力实现奋力爬坡年的各项工作目标。

  二、关于高质量发展

  建区以来,我院在人员整合、办公场所多次搬迁等不利因素影响下,立足实际、开拓进取、思路清晰、举措务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1+1>2”的效果正不断形成,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气象。注重特色亮点打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未检工作、信息检务建设等工作成效显著。推进“检补复绿”工程,“检察+”机制构建“大环保”格局助力绿色生态淮安建设的做法被省院转发。在全省成功打造未成年人“司法办案一站式”的淮安模式,相关做法得到高检院未检办、省院和市委领导充分肯定。2件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大优秀案件和刑事申诉十大精品案件。

  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均衡化发展问题,有些过去基础就相对薄弱的工作并没有因为区划合并就实现质的飞跃;二是检察工作的特色亮点还不多,特别是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工作还很少;三是人才总量不足,队伍凝聚力、竞争力不够强的问题。这是制约我院发展的重要基础性问题。

  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我院提出了五年发展目标:整体工作进入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服务大局人民满意度位居全区党政机关前列,争创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五年计划,每年订立一个小目标。我们确定2017年为筑牢基础年,主要任务是全面平稳完成区划调整任务,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好基础;2018年为奋力爬坡年,主要任务是奋力提升业务质态,缩短与先进基层院的差距;2019年为提速赶超年,主要任务是在主要核心指标上赶超一到两个排在前面的基层院;2020年是争先创优年,主要任务是进入全市先进基层院行列;2021年巩固提升年,在以往基础上从软件到硬件,从业务到队伍各方面再实现新的提升。我们力争五年计划三到四年完成。提出了“五抓一补”工作措施:一是抓制度保障。将制度建设作为当务之急的工作,防止和克服因为制度缺失导致纪律松弛、工作处于无序状态。二是抓目标引领。将全院的大目标逐个逐项分解成各职能科室的小目标。通过目标的分解,真正实现压力传递。三是抓领导表率。发挥入额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案。四是抓巩固优势。激发融合效应,巩固和发挥原清河、清浦两院的原有的各自特色优势。五是抓能力培养。开展“聚心、聚力、聚能工程”建设,推动全院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的能力和水平提升,着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增强在各类竞赛中的竞争力。六是补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难点,对于长期打不开局面的薄弱工作,查找原因,研究对策,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补齐短板,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

  对区委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议区委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在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职级待遇等方面给予检察机关更多的支持和关心。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