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1件40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97件303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3件10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29件1337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620件1057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37件84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和决定逮捕:
盗窃48件52人、诈骗21件52人、聚众斗殴15件34人、强奸11件11人、寻衅滋事9件12人。
提起公诉:
盗窃148件160人、危险驾驶142件143人、交通肇事40件40人、诈骗36件133人、寻衅滋事26件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