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季度
,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件105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8件74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9件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5件290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104件145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8件17人。
其中,办理长发、高发案件主要包括(以件数计算):
批准逮捕:
盗窃7件11人、诈骗5件28人、故意伤害3件4人、寻衅滋事3件4人、聚众斗殴2件5人。
提起公诉:
盗窃41件45人、危险驾驶15件15人、故意伤害7件10人、诈骗6件6人、交通肇事5件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