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对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判决,被告人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蒋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判决
2023-02-16 14:50:00 来源:清江浦区检察院
编辑:石艳
上下篇导读
· 张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朱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 包某某盗窃案一审宣判
· 陈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宣判
· 张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 蒋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
· 于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