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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2019-08-29 11:28:00  来源:清江浦区检察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赵 屹

  (2019年8月28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清江浦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既充分肯定了我院未检工作取得的成绩,又诚恳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院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相关审议意见,按照审议意见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未检工作。

  一、突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万千家庭的幸福安宁,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民族的未来,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根据审议意见要求,我院未检部门坚持以专业化为引领,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一是加强独立机构建设。在新一轮司法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内设机构实现了整合重组。在众多检察业务被调整重塑的大背景下,我们积极向上级检察机关呼吁内设机构改革保留独立未检部门,最大限度保持机构独立。7月26日,在原未检部门基础上,我院组建成立第四检察部,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该部门也成为我院唯一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的业务部门。二是凝聚多方共识。为有效凝聚社会各界力量,5月30日,我院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家长代表70余人参加。活动中,我们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我院未检部门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同与会代表就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积极探索开展亲职教育,提高家长责任心和教育水平,重点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这些宝贵共识将对我们今后的未检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并贯穿工作始终。

  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提升预防犯罪效果

  “一号检察建议”作为最高检首次发出的关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做好其监督落实工作有利于推动建立健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根据审议意见要求,我院积极作为,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协同教育部门共同努力,多措并举持续抓实抓好。一是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优势。近期,我院未检部门分管领导为北京路中学的1000余名师生讲授“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课,通过精彩的图片、视频和案例等学生易接受的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远离校园欺凌等法律常识,号召大家积极参与预防校园欺凌的行动中来。未检部门其他干警也通过主题报告会、国旗下讲话、知识问答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助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提升。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顿、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校园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和校车安全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共建良好校园周边环境。如我院未检部在办理一起在校生抢劫案件时,发现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上存在疏漏,依法向所在学校发出检察建议。该校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排查整改,从加强对学生法治教育的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强化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监管、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等方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并就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我院反馈,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严把“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规范司法办案

  根据审议意见要求,我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保护不庇护、宽容不纵容的办案原则,正确处理好教育与惩罚的关系。一是从严把握批捕、起诉条件。贯彻审议意见的近四个月以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13人,作出不捕决定8人,不捕率61.54%;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16人,审查后决定相对不起诉12人,相对不起诉率80%。不捕率、不诉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二是教育感化挽救涉罚涉罪未成年人。对不捕、不诉的20名未成年人,我院均联合关工委、团委帮教人员在“引航驿站”专门办案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人开展帮教、训诫,结合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刑事和解三个功能区的教育内容,促使涉案未成年人认罪悔罪,真诚赔礼道歉。如我院对一起涉嫌聚众斗殴犯罪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孙某、李某、葛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联合关工委制定详细的帮教计划,及时跟踪了解情况,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三是规范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作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一项新增制度,我们组织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制度要求。办案中,注重审查涉及未成年人品格、家庭监管和回归社会度的证据,分析家庭监管能力和社会支持的条件,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开展心理疏导和释法说理,共对符合条件的5件17人涉罪未成年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建议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四、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依赖于政法机关之间的良好衔接和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根据审议意见要求,我院未检部门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组织的配合协作,不断优化未检工作的发展环境。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件7人,批准逮捕2人;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起诉3人。迅速提前介入社会广泛关注的因婚姻纠纷引发的报复杀人致6死1伤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提出引导侦查的建议;联合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对9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强化与综治、教育、团委、社工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工作联系,积极依托社会力量,逐步形成多部门、多资源、多力量共同参与的帮教工作合力。下一步,我们将在学习先进经验基础上,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和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团队,帮助误入歧途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五、加强综合保护,推进涉未两项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我院以贯彻审议意见为契机,探索综合运用刑事制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一体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如未成年人金某某涉嫌抢劫罪被逮捕后,我院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结合被告人金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其父母表示愿意加强教育和监管等情况,综合评估认为其不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遂向法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得到法院采纳。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推动社区矫正机构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对3名未成年人没有与成年人分开矫正的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被采纳。二是主动开展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多数中小学校外代伙点未纳入管理,在校学生代伙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提请区委政法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后我院联合清江浦公安分局,对部分校外代伙点食品、消防、治安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向代伙点户主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其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院还将依托“暖阳之家”“引航驿站”,继续加强未检品牌建设,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保护与救助,努力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着力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拓展工作深度,提升工作效果,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验。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利在千秋。我院将以此次报告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继续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和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