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3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下降40%;不捕7人,同比下降61.11%,不捕率17.5%,同比下降7.16个百分点。(去年24.66%)
共决定起诉275人,同比上升54.49%;决定不起诉30人,同比下降14.29%,不起诉率为9.84%,同比下降6.59个百分点。(去年16.43%)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0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4.70%。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实际立案2件,同比下降50%;监督侦查机关实际撤案6件,同比持平。
2.纠正漏捕、漏诉。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及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合计12人,同比下降29.41%。
3.刑事抗诉。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提请刑事抗诉 2件,法院审结后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 1件。(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7至9月,暂予监外执行已纠正1人,同比增加1人。
2023年7至9月,财产刑执行书面提出纠正8件。
检察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书面提出纠正3人。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结案、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同比增加2件。法院裁定再审1件,同比持平。再审结果改判1件。同比增加1件。
(二)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被采纳支持起诉意见5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2023年7月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检察建议3件。
(二)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情况。2023年7月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结案、终结审查6件,已实质性化解6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7月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终结审查4件,已实质性化解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同比下降28.57%,占受理总数的83.33%。其中,民事1件、行政9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下降60%。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同比下降60%;不捕1人,同比下降83.33。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人,同比下降91.3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6人,同比下降25%,不起诉5人,不起诉率45.4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35.61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4人,同比下降50%。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人,同比下降31.25%。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3年7至9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50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4件,同比下降6.67%,实际救助人数14人,同比下降6.67%。
七、职务犯罪检察
2023年7至9月,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人,同比上升200%。经审查后,起诉3人,同比上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