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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季度办案数据公开
2023-12-15 14:04:00  来源:清江浦区检察院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0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上升650%;不捕3人,同比上升50%,不捕率4.76%,同比下降15.24个百分点。(去年20%)

  共决定起诉155人,同比下降21.72%;决定不起诉25人,同比下降40.48%,不起诉率为13.89%,同比下降3.61个百分点。(去年17.50%)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61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1.48%。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监督侦查机关实际立案11件,同比上升266.67%;监督侦查机关实际撤案7件,同比上升40%。

  2.纠正漏捕、漏诉。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及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合计14人,同比上升130%。

  3.刑事抗诉。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提请刑事抗诉2件,法院审结后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3年4至6月,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情况已纠正3人,同比上升50%。

  检察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已纠正3人,同比上升200%。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持平。法院裁定再审2件,同比增加2件。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采纳检察建议3件,同比增加3件。

  (三)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结案、支持起诉26件,同比增加26件。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同比增加2件。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2023年4月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增加3件。

  (二)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情况。2023年4月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100%;结案、终结审查2件,同比增加2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情况、采纳检察建议2件;同步监督行政机关情况、采纳检察建议2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4月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25%;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情况、采纳检察建议8件;同步监督行政机关情况、采纳检察建议6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6件,同比下降38.46%,占受理总数的76.19%。其中,民事2件、行政14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增加2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人,同比增加5人;不捕0人,同比持平。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人,同比上升166.67%。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9人,同比上升80%,不起诉6人,不起诉率4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26.11个百分点。决定附条件不起诉6人,同比持平。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人,同比上升42.86%。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3年4至6月,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共接收群众信访3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0件,同比下降58.33%,实际救助人数11人,同比下降56%。

  七、职务犯罪检察

  2023年4至6月,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人,同比下降33.33%。经审查后,起诉1人,同比下降75%。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