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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原副市长缘何走上贪腐路
2018-06-22 14:19:00  来源:

 在反腐剧《人民的名义》中,“小官巨贪”赵德汉蹲在地上痛哭忏悔,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检察官则怒斥他大把捞钱的时候忘了本。

  在海南,也有一位“赵德汉式”的领导干部五指山市原副市长陈国诚。他一边声称自己甘当“山里人”,一边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同时还收受贿赂款85万余元。

  一审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陈国诚有期徒刑11年后,他提出上诉。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国诚案予以改判,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山里走出来“高材生”

  1967年2月出生的陈国诚,海南陵水人,在职研究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曾任五指山市副市长。2008年1月,成为海南建省20年来首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的民主党派成员。

  据当地媒体报道,陈国诚出生在海南省一个偏远的黎族小村庄,早在读中学时,他立志要考取清华大学。1985年,他如愿以偿,考取了清华大学民族预科班,1986年转入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

  1991年毕业后,陈国诚经历了两次重要的选择。第一次是毕业时,全班有32人,一半出国,其余多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地。但他割舍不下家乡情结,决定回海南工作。

  于是,陈国诚回到海口市南方建筑设计院,从技术员、工程师干起,8年后,时年32岁的他出任设计院院长。2003年,他开始担任海南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到了2006年,陈国诚面临第二次重要选择。海南省委组织部门选调他到五指山市工作。五指山市是黎族聚居的地方,是国家级贫困市。还是抱着“为家乡老百姓做点事”的想法,他挂职五指山市副市长。

  根据专业特长,五指山市领导让陈国诚分管城市建设与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及城市交通等方面的工作,他开始手握实权。2007年1月,陈国诚正式出任五指山市副市长。由于他分管的工作都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所以找他的人也多。

  滥权造成国家重大损失

  据检方指控,1999年10月2日,兴安公司通过受让方式获得位于五指山市冲山镇罗力菜队的9942平方米土地,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一直未开发建设。

  根据规定,受让单位需在一年内开发使用土地,否则政府按原价收回重新安排。2003年4月,五指山市国土局收回兴安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8年下半年,华瑞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某某得知中石化海南分公司想在五指山市找一块土地用于建设气站的消息后,便找到时任五指山市分管国土局工作的副市长陈国诚。陈国诚告诉吕某某,该地虽由政府收回,但程序不完备,还在兴安公司名下。

  2009年年初一天,吕某某找到兴安公司副总经理解某军,双方签订协议将这块土地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瑞公司。因解某军没有提供土地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王某的签名和身份证,五指山市国土局没有受理。

  于是,吕某某与解某军通过伪造欠条、虚假诉讼等方式,于2010年1月17日将该地的使用权过户到华瑞公司名下。随后,吕某某请求陈国诚催促五指山市国土局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2010年1月,五指山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李某茂发现法院裁定的这块土地在2003年已由政府下文收回,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便将此情况告诉了陈国诚。陈国诚要求李某茂想办法。李某茂编造该宗土地不能列为闲置土地的理由,向五指山市政府请示撤销2003年政府收回土地的决定。陈国诚直接在请示上批示。

  于是,在陈国诚的帮助下,吕某某获得罗力菜队的9942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3年7月1日,经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地块鉴定总价为143万余元。

  “2011年10月9日,为了感谢陈国诚的帮助,我在海口市寰岛泰得酒店停车场处,将80万元现金送给陈国诚的胞弟陈某某。”吕某某供称。2012年9月,陈国诚得知被海南省纪委调查,指使胞弟陈某某将80万元退还给他。

  而且,陈国诚还利用职务之便,为吕某某的朋友林某江承揽工程,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吕某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5.96万元。

  背弃誓言获刑5年

  “大学毕业后,我先到海口市南方建筑设计院工作,后到五指山市工作,我的经历告诉我,要实现人生的价值,履行一名人大代表应该履行的义务,就必须用个人所学知识为老百姓服务。”陈国诚曾如是说。

  然而,陈国诚却逐渐背弃了自己的“誓言”。他不仅利用手中权力将已被政府无偿收回的土地运作给一公司,造成国家重大损失,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015年1月15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国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陈国诚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海南省一中院审理认为,因刑法修正案九关于受贿数额与处罚的规定发生变化,故应改变刑罚,终审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 说“法” “农民的儿子”不是贪腐挡箭牌

  在落马官员的法庭自白、悔过书中,最常见的开头便是——“我是农民的儿子”。其背后的潜台词是:自己出身穷苦大众,本质本性不坏,思想根源纯洁,只是没有守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由“农民的儿子”变成了“人民的罪人”。

  “农民的儿子”,多亲切的一个称谓,竟然沦为少数贪官替自己开脱的挡箭牌。其实,无论是不是“农民的儿子”,贪官都不是天生的。像陈国诚一样,初出茅庐,大多怀着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初衷。然而,当他们经受不住一次次的诱惑时,心态扭曲了,滑向贪腐。

  对此,一方面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唤醒纪律规矩意识,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延伸监督的范围和触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翟小功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