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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款跑路14年 每晚只敢开灯20分钟
2018-08-22 16:22: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叶方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前不久,重庆市彭水县检察院对一起利用职务之便空放贷款据为己有,并卷款潜逃长达14年的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2004年9月,时任彭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柜员的刘某,在工作中负责单位资金的支付发放。他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任何前置审核审批的情况下,暗中操作业务系统,向自己名下三个账户违规支付发放了三笔贷款资金,每笔80万元,共计240万元。

  作案后,刘某携款逃离,不知去向。

  明明捧着“金饭碗”,为何要铤而走险?原来,好赌成性的刘某当时欠下了50多万元的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并获取后续的赌资,他动起了歪心思。

  今年4月19日,彭水警方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一个小区将刘某抓获。据他交代,当年将单位账户里的240万元转入自己名下的三个账户后,他再通过转存其他账户、异地取现的方式,先后在重庆彭水、武隆、涪陵、长寿等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厅及ATM机取现84.2万元。直到余下资金被冻结,他才逃至四川。

  在畏罪潜逃的14年里,刘某以“李洪”的名字藏匿在四川郫县、成都等地生活。白天躲在家中休息,晚上靠卖烧烤和蹬三轮车维持生计。深夜回家后,害怕被别人发现,他每晚只敢开20分钟的电灯。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罪。因其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企图逃跑,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故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编辑:董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