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今天又收到两封举报件。”前不久,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委启动第五轮第三批巡察。刚进驻,组员曾凡贵就收到举报信。
“这说明群众相信咱巡察组!老规矩,登记后要做好保密工作,务必保护好举报人!”巡察组组长陈黎芳说。
“是!”这不是陈黎芳第一次“婆婆嘴”了。想起去年的“事故”,曾凡贵不由得握紧了举报信。
“我举报后不久,就接到多个辱骂恐吓电话。”去年国庆假期后上班第一天,翔安区委巡察组就接到一名群众举报,称其在国庆期间向区执法局值班室打电话,举报一个项目工地车辆乱倾倒废渣土问题。可仅过了5个小时,该举报人就接到了多个陌生来电,怀疑有人泄露了自己的信息,要求巡察组调查。
“区委巡察组当时正在区执法局开展巡察,该单位在之前执法过程中的‘跑风漏气’问题正是巡察重点,没想到,有人撞‘枪口’了!”陈黎芳说。
巡察组当即通知区执法局督查科负责人,责成督查科进行调查。随即,督查科对当日接警人员进行单独调查,查看了值班表和接警来电记录,又约谈了工地施工方,最后还对中队当天值班执勤人员进行逐个排查,均没法确定究竟是谁泄露了举报人信息。
难道举报信息自己“长腿”跑了吗?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被举报的废渣倾倒现场,同时顺着投诉举报办理流程,在翔安区公安局的协助下,调取了该单位国庆期间值班人员、工地老板及管理人员等47通相关电话通话记录,并对往来通话时间、通话对象进行分析:除当天到现场处理举报线索的带班组长因工作需要与施工方有通话记录外,未发现其余人员的通话证据。
通话记录没问题,那么究竟问题出在哪个环节?“泄密性质恶劣,处理不好,还将影响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必须坚持对投诉人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认真清查。”陈黎芳反复思考,一定还有什么细节被忽略了。
于是,她和副组长杨进河带领组员再次来到区执法局,约谈中队当天值班的人员,询问当时处理投诉的具体经过。这时,值班人员提到的一个“工作微信群”引起了杨进河的注意。原来,为方便工作,中队建有一个工作微信群,很多工作信息会在群内发布。
“能给我看看你们的微信群吗?”杨进河说。一番犹豫,值班人员交出了手机。当查阅到第5个人的聊天记录时,答案一下子浮出了水面。原来,当日一名值班人员接到举报信息后,将相关信息和举报人的电话号码直接上传到有90多人的中队工作微信群中,以此通知外勤人员前往现场处置。这一不当行为,导致举报人信息泄露。
巡察组将情况迅速报给区执法局,责令对泄密事件进行处理。2017年11月,区执法局党总支对随意在工作群上传举报信息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对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严肃批评。
“我们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巡察工作涉及的举报件不少,大家更要增强保密意识。”在巡察总结会上,陈黎芳讲述了这个故事。不仅如此,在每一次巡察组进驻后,她都要“苦口婆心”地讲上几遍。(陈景赐 包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