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俊华、李正洪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依法判决,判处被告人张俊华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正洪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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