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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夫妇前往“救驾” 淮安经开区检察官:顶包可不是一件小事
2021-09-26 10:13:00  来源:淮安市经开区检察院

  男子凌晨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仗义”兄弟竟然酒后驾车载着妻子前来“救驾”,企图靠“顶包”来隐瞒酒驾事实,结果却被识破。

  2020年11月9日凌晨三点,接连喝了两顿酒的刘某从饭店驾车回家,低头拿手机的间隙车辆撞上了道路中央的护栏。刘某顿时慌了神,赶紧联系自己的好兄弟王某,企图顶包“瞒天过海”。俗话说“朋友有难,两肋插刀”,兄弟王某十分仗义“仗义”,同样是晚上喝了酒,竟然还开车载上妻子卢某赶至事故现场。刘某与王某夫妇人商议之下,由未喝酒的卢某将自家车辆开走,后卢某再回到事故现场报警。

  随后民警来到现场,卢某谎称自己是刘某车辆的驾驶人,不小心撞到了护栏发生了事故。因现场无法确定真实驾驶员,遂民警对三人均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后将三人带至医院抽血备查。经鉴定,刘志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4.mg/100ml,王跃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0.7 mg/100ml。

  刘某与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都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涉嫌危险驾驶罪、包庇罪。而卢某明知刘某、王某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涉嫌包庇罪。经江苏省淮安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判处刘某、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包庇罪,卢某犯包庇罪。

  【检察官说法】

  “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以帮助其隐匿、毁灭罪证,借以帮助犯罪分子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而为了掩盖犯罪人而自己向司法机关投案或是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

  顶包可不是一件小事,而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生活中,切勿因哥们义气、亲情关系而包庇他人,这样的“仗义”可着实不提倡。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