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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检察院举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
2020-08-25 10:36:00  来源:清江浦区检察院

  “李某利用职务侵吞了2万块的货款,公安都认定了,到了你们检察院为什么就没认?”

  “2万块事小,关键是李某还给对方打了一张货款全部结清的收条,你们不认定这笔钱,影响到我们找对方要14万的货款。”

  “还有,李某短短三天就侵占了公司10万的货款,你们就给他建议判六个月到十个月有期徒刑,这是不是包庇?”

  近日,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举行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的现场,某民营企业委托代理人徐某一口气甩出三个问题。

  4月17日,某民营企业向清江浦区检察院提出了刑事申诉,认为对4年前该企业的原销售员李某职务侵占一案量刑太轻,而且少指控李某一起2万元的侵占事实,同时,因李某侵吞货款后乱打收条,直接影响到该公司追回14万元的货款,虽然经过检察官多次解释,但是申诉企业却不接受。为了推进案结事了人和,清江浦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公开答复,并邀请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答复会。

  “经过调查了解,没有证据能够否认李某收取的2万元是好处费的辩解,所以这笔钱无法认定为职务侵占。而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话,数额又达不到立案标准。”办案检察官孟海洋说道。

  原来,清江浦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发现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李某通过工作之便侵占公司财产10万元后,于2016年12月22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此后,又收受了某村委会送的2万元,并打了一张货款付清的收条。

  为了认定本案中李某侵吞10万元的事实,该院先后3次与公安机关调取涉案票据、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找到多名证人复核证言,最终把证据材料全部固定下来。“按照法律规定,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职务侵占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李某归案后有坦白的从轻情节,但因为他还有前科的酌定从重情节,所以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这个案件的起诉和裁判是没有问题的。”

  “听完检察官的讲述,我认为检察院在办理这个案件时做了大量工作,在量刑建议方面,以及未对这2万元提出指控,均是合适的。”市人大代表刘强对该案的办理表示肯定。

  听完检察官的讲述和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企业申诉代理人的态度有了巨大的变化,“感谢检察官的现场答复,代表委员的建议让我们茅塞顿开,我们不会再为这事申诉了。”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徐某说。

  “建议你们加强员工个人行为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检察官还在现场针对该企业的合同纠纷诉讼提出合理化建议,引导帮助该企业依法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经济纠纷。

  今年以来,清江浦区检察院共受理群众信访80件,其中来信25件,来访42件,网络信访5件,来电8件,均做到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