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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代表委员监督检察常态化
2018-12-20 16:16: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李荣华 刘 松 李昊敏)“本案中雇佣人员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环境,是否从中获取了利益,建议可以从这两点来判断其是否触犯法律……”“涉案的工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力度,让这些人知法、懂法、守法,令预防与打击并重,让保护为先的理念‘接地气、入民心’。”

  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一场原本属于公诉部门的案件剖析会,来了9名省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听取检察机关对这起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8000余吨、涉案金额近亿元的环资类案件的汇报后,代表委员们纷纷对案件中一般拆解、冶炼工人、驾驶员及其他负责人是否构罪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建议,并对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妥善处置涉案物品、防范二次污染的精细化、规范化办案过程作出了充分肯定。这是淮安市检察机关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建立与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的一个缩影。

  为迅速落实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关于检察官“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4月10日,淮安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监督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在全市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讨论研究、未成年人案件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讨论研究、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9项拟邀请代表委员进行监督的活动,并要求每季度邀请代表委员监督司法办案活动不少于3次。

  《规定》印发后,该市清江浦区、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等多家基层检察院分别选取了环境资源、食药安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寻衅滋事等正在办理的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共邀请2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案件汇报会。

  编辑:董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