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何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安市检察院向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何鹏,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广安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鹏在担任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环保厅(局)纪检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在环评审批、环保补助资金争取、工程项目中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