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阿姨,此刻我正在前往学校报到的路上,列车穿过平原,越过丘陵,看着车窗外绵延不断的山脉,我觉得自己有能量了!”9月6日,被不起诉人小朱给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检察官发来这条颇有文艺气息的消息“报平安”。而就在几天前,小朱对自己的未来还没有信心。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小朱终于如愿进入大学,开始新的生活。
2022年9月13日早晨6点多钟,刚开始高三生活的小朱驾驶电动自行车,匆忙地行驶在上学路上,不料在路口撞倒70岁的行人丁某。案发后,小朱自首,而丁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认定,小朱负该事故主要责任。
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并对积极认罪悔罪的小朱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开展了多次调解工作。因为被害人家属要求赔偿45万元,而小朱一家家庭生活困难,表示最多只能赔偿15万元,调解未能成功。
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清江浦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小朱系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且是高三在读学生。案件如何处理,将直接影响这个孩子的未来。检察官赴小朱所在学校调查,了解到小朱在学校表现一直较好,学习成绩也不错,如高考顺利很有可能考上大学。检察官多次上门做小朱父亲朱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积极赔偿对孩子的重要性。
可是,一下子拿出45万元让朱某十分为难。朱某在工厂上班,妻子做保洁员打零工,小朱的姐姐在上大学,夫妻俩的收入仅够勉强维持家庭开支。小朱出事后,其母担忧过度,白内障复发,精神也受到很大刺激,因为抑郁住院治疗,家庭处于崩溃的边缘。
“我们愿意尽力赔偿,可加上从亲戚家借来的钱,现在只能凑齐20万元,离被害人家属要求的数额还有很大差距。”朱某哽咽道。
检察机关多次找被害人家属沟通,最终被害人家属要求赔偿35万元。朱某想尽各种办法借款后,也仅能赔偿30万元。为此,双方依然不能达成和解。
在走访被害人家属的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丁某的儿子殷某收入较低,妻子失业,儿子上学,生活负担较重,丁某生前每月均补助殷某几千元作为生活开支。线索移交该院控申检察部门后,该部门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被害人家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收集申请材料,同时向社区调查核实。经报区委政法委审批同意,该院对被害人家属救助5万元,但需履行相关财务手续后才能实际发放。
8月,小朱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眼看开学报到的日子越来越近,司法救助金还在按照流程审批,检察官坐不住了,“双方当事人一旦不能和解,小朱将面临有罪判决,这个孩子的一生将发生重大转折。”
为了使双方当事人尽快达成和解,使小朱能够顺利进入大学深造,该院控申检察部门办案检察官向院党组汇报。最终,该院预支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
9月4日上午,在该院刑事和解室,朱某将30万元赔偿给被害人家属,并表达了深深的歉意。被害人家属出具谅解书,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当日下午,该院对小朱作出不起诉决定。(管莹、张浩、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