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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保护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周边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2-02-23 10:12: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基本案情】

  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是一座近现代历史遗迹及革命纪念物、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中公布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读书处旧址周边原本分布着多处被认定为市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传统民居。2015年前后,读书处旧址周边地块实施了数次征收,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有效保护,造成部分文物毁损,后虽经维修,但个别建筑文物因长期无人管护,墙体外立面剥离脱落、窗户玻璃破损,外观历史风貌基本丧失。

  【检察履职情况】

  2020年9月,淮安市清江浦区检察院对周恩来童年读书处旧址文物受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查明案涉文物长期无人管护、年久失修的事实,遂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法定监督检查和保护职责,对读书处旧址周边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下进行维护保养。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还发现,距读书处旧址东侧约二百米的一处违法占地开设的大规模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存在环境污染和消防安全隐患,亦依法向行政主管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机关对文物保护现状展开监督检查,多次与文物产权人沟通,投入资金采取修补保养、环境清理等保护性措施,推进项目进程;依法取缔违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责令立即拆除地面构筑物、搬离清场,随后对裸土进行了平整覆盖。

  【典型意义】

  推动城市建设与红色文物保护融合发展,保护城市整体风貌。随着城市的发展,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检察机关在督促保护革命文物的同时,推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融合发展,关注对文物周边各类历史文化遗迹的一体化保护,确保充分呈现革命文物的历史风貌,为教育全社会赓续精神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