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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四季度办案数据公开
2022-03-19 10:44:00  来源:清江浦区检察院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0至12月,清江浦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件32人,同比上升17.6%、上升45.5%,逮捕率(按人数)为74.42%。不批捕和决定不捕6件11人,同比上升100%、上升266.7%,不捕率(按人数)为25.58%。

  共起诉各类犯罪191件277人,同比上升92.9%、上升84.7%。共不起诉26件31人,同比上升160%、上升158.3%。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9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3.95%。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立案2件,同比下降33.3%,监督撤案5件,持平。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0至12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共纠正漏捕1人,同比持平;纠正遗漏同案犯0人,同比持平。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0至12月,共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次,同比上升33.33%;已纠正3件次,同比下降25%。

  4.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50%,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案管无法查询,需业务部门向市院条线询问)。

  按再审程序提出抗诉0件,同比持平,法院作出判决0件,其中改判0件、维持原判0件、发回重审0件(案管无法查询,需业务部门向市院条线询问)。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0至12月,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次,同比增加2件,已纠正1件次,同比增加1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0至12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书面提出纠正1件,同比持平;已纠正1件,同比持平。检察纠正执行活动违法情况书面提出纠正2件,同比增加2件;已纠正3件,同比增加3件。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检察情况书面提出纠正6人,同比增加6人;已纠正7人,同比上升250%。

  二、民事检察

  1.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结案、终结审查1件,同比上升1件;结案、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同比下降75%;法院裁定再审1件,同比下降50%。

  2.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250%;采纳检察建议7件,同比上升250%。

  3.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3,同比上升200%;采纳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50%。

  4.虚假诉讼监督。在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持平;在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持平。

  三、行政检察

  1.生效裁判监督。结案、其他处理2件,同比增加2件。

  2.行政审判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增加1件。采纳检察建议1件,同比增加1件。

  3.行政执行活动监督。结案、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比增加2件。采纳检察建议2件,同比上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

  1.线索受理和立案。10至12月,立案14件,其中民事1件,行政13件。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案件13件,同比上升85.7%,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案件0件,同比持平,行政公益诉前程序案件13件,同比上升85.7%。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件,占比最高,为30.77%;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件,占23.08%;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0件;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0件。

  3.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公益诉讼0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0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1.逮捕和起诉。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持平;批捕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下降50%。审结时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同比下降33.3%;审结时决定起诉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同比下降30%。不捕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持平;不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持平。审结时决定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同比下降62.5%;审结时决定不起诉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同比持平。

  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共批捕3人,起诉5人,同比分别下降40%、下降16.7%。

  六、控告申诉检察

  共受理刑事赔偿申请0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0件。共受理司法救助25件,同比上升66.7%;实际救助人数29人。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