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01-12 10:29:00  来源:清江浦区检察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1年1月12日在清江浦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少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始终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检察履职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256件,荣获区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61项,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检察工作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15次,13个典型案事例获评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入选数量居全市首位。

一、紧扣区域发展要求,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在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彰显检察作为。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第一时间响应全区战疫部署,组建“党员先锋突击队”,党员干警奋战在前、当好表率,主动投入疫情防控,踊跃捐款捐物。赴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立足检察职能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抗疫药品。从严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办理涉疫情案件25件,提前介入一起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销售55万只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口罩案,相关做法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采用。与法院加强协调配合,当日受理、当日起诉全市首例涉疫情案件获当庭判决。检法两长同庭“云审理”涉疫情诈骗案件,在特殊时期为全市庭审工作开展起到了引领作用。相关举措被《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

致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出台依法慎重办理涉企案件八项措施,明确涉企案件办理、风险防控和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涉企办案尺度,依法对涉嫌犯罪的2家企业和30名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企业职工作不起诉处理,更实支持企业平稳发展。我院在办案的同时走访一民营企业,了解到企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后停工停产、部分场地已出租,检察长带队上门送达检察建议并当面沟通,促其负责人放下包袱复工复产,为企业80余名工人保住了“饭碗”,后该企业参与我市某重特大项目建设,实现扩大再生产,该案获评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优秀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新闻发布会通报案例。开展涉企积案清理,对事实不清、久拖不决的24件涉企案件,依法督促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让企业轻装上阵。监督撤案的淮安某商贸公司骗取贷款案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优化服务举措护航民企发展”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全市唯一。我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做法得到市政协主席和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和省委办公厅《信息快报》转发。

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金融诈骗、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3件41人,对以代购代销商品为名向965名群众吸收1.29亿元的陶某等人提起公诉。积极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集中宣传活动,有效防控风险。持续攻坚污染防治。聚焦蓝天碧水净土,就大气扬尘、城市垃圾处置等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结合办案开展分析研判,报送的少数印刷企业污染环境情况分析报告获市委蔡丽新书记批示,办理的沈某等14人污染环境案获评2020年度全市执法司法十大优秀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36个受害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31万元。为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申请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努力释放司法温度。

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监检衔接配合,推动形成惩治腐败工作合力。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19件,受理监委移送和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同比分别上升111%和91%。经审查,决定逮捕6人,提起公诉21人。积极参与侦查办案一体化建设,做好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核查线索5件,对原市看守所一名民警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罪提起公诉。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总结一评议”,张某受贿案获评全市优秀案件,通过办案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二、落实安全稳定任务,平安建设展现新作为

平安是老百姓的第一需求。我们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7人,提起公诉961人。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通过VPN技术“翻墙”散布不实谣言、恶意攻击国家制度的1名退休公职人员和1名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缠访闹访人员依法提起公诉。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提起公诉15件25人,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薛某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经释法说理促使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悔过愿意退出邪教组织。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和伪劣产品案件11件28人,起诉1件个体商户违法销售进口牛肉案,有效遏制了可能携带外来病种有害食品流向群众餐桌,让群众吃得放心。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力度,起诉85人,依法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受害人数达8000余人的网络诈骗“宝妈”案4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不让网络成为犯罪藏身之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起公诉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盗窃、诈骗等严重侵犯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70件395人。葛某“零口供”贩卖毒品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重大犯罪类典型案例。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六清”要求,开展重案攻坚行动,专项整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检察环节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办结。扎实推进“黑财清底”工作,组织涉恶集团成员集中退赃,积极挽回被害人损失,坚决守好百姓“钱袋子”。坚持以建促治,推动源头治理,共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发出检察建议6件,推动提升相关行业领域管理水平。办理的李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抗、钝化社会矛盾,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居全市前列。探索建立亲属邻里间轻微刑事案件调处“刑事和解+”机制,刑事和解后不起诉9人,积极推动一起丈夫疲劳驾驶致新婚妻子死亡的交通肇事案当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得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坚持办信就是办民生,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效能,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84件,100%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过程或结果回复。建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机制,对一涉企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答复会,通过公开审查、释法说理,企业负责人当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坚持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份,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转发。结合办理徐某等26人利用无人机组织驾照考试作弊案,向相关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全市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联合公安、安监部门深入工业园区召开安全生产法治宣讲会,向200余名企业负责人及工程监理解读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促进合法合规经营。我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做法多次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突出保护“一老一少”权益。真情守护老年人晚年幸福。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从严从快打击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犯罪,对骗取淮安市区80余名老年人260万元的2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结合办案发现老年人防范意识弱的实际,精心打造“慧眼工程—防诈骗讲坛”,开展“一、十、百、千”系列活动,院领导带队深入街道、社区、企业、村居、军营开展防诈骗宣讲20余场,受众两千余人,同步推出的31期清检融媒体防诈骗作品,被学习强国、江苏政法等新媒体平台转发50余次。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活动让更多的老年人老有所安。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依托未检专门办案区“引航驿站”开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挽救,对其中36人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托“暖阳之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平台,提前介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4件,依法提起公诉17人,平台建设方案被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体现工作经验做法的微课《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工作的探索与实践》被中国检察官网络学院评为优质课程,得到最高检领导高度肯定,并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创新“法治进校园”工作形式,推行检校联合备课,法德一体教学,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学。牵头成立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心语新苑”,推进涉法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针对未成年在校生独自骑电动车上下学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向有关部门、学生家长发出全省首个交通领域《检察关注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维护公正实现新突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同步推进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撤案64件,纠正各类诉讼活动违法46件次,纠正漏捕、漏诉7人,提起刑事抗诉4件4人。坚持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发表检察意见。牢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的宗旨,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年不批捕28人,不起诉142人,积极传递司法善意,充分彰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温暖。

坚持做细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件。开展巡回检察,纠正社区矫正等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改造违法16件。开展刑事强制措施执行违法监督3件,根据集中管辖依法纠正某县法院解除强制医疗执行程序违法行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3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要求,就某县公安机关怠于协助区法院执行涉恶案件款物的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推动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判决权威和刑罚执行的公正。

努力做实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5件。加强对生效民事行政裁判、调解书的精准监督,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已采纳5件;提请抗诉2件,法院全部裁定再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60份。深入开展审判和执行违法“两个专项”检察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15件。转变监督理念,从利于民营企业长远发展考虑,对一起权益已得到保障的涉企执行监督案件,依法作出终结审查决定,推动民事纠纷实质化解。依法纠正一起错误宣告死亡案,积极协助当事人恢复户籍办理低保,工作做法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转发。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3件。通过办理杨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促成淮安首份政府磋商机制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举行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促使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民事公益诉讼案6名当事人主动承担修复生态资源责任;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数万尾。针对食品自动售货设备未张贴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自助加工混乱等现象,督促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开展公共安全新领域的公益保护探索,通过诉前程序纠正26家加油站在作业区内违法张贴二维码诱导扫描的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主管部门对6个住宅小区或地下停车场存在的堵塞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改,打通“生命通道”。持续推动“检格+网格”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办理了二河水源地倾倒垃圾等一批违法案件。开展社保领域公益保护专项监督,结合办案撰写上报的工伤保险基金追偿“悬空”损害公共利益的分析报告,被省检察院和省委办公厅信息采用,最高检已开展专项调研。

四、提高从严治检标准,检察队伍焕发新面貌

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厚植发展根基。

重抓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主动及时请示报告制度,共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18次。搭建党建学习平台,开展检法两院党建交流、党员干警集体过“政治生日”等活动,不断增强党性教育感染力。开设意识形态专题党课,举办全市首期舆论引导素能训练营,组建网评队伍加强舆论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党建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宣传报道。

实抓专业素能强化责任担当。以提高“十大业务”核心能力为抓手,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常态化开展全院集中学习和专题小课堂活动,开设民法典学习、信息写作等培训课92场次,受训1420人次。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组织开展文字能力集训,安排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选派到省、市检察院跟班学习,对优秀青年干警予以特别表彰和通报表扬,积极营造“不养闲人、不用懒人、不亏能人”的氛围。通过系列活动青年干警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升,全年被采用市级以上信息119篇,宣传稿件340篇,同比上升273%,参与申报的3项课题分获市法学会、省检察院和最高检立项,3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狠抓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执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制度,制定10余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亲力亲为,争做“领头狼”,入额院领导办案数位居全市前列。加大对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考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推行“嵌入式”监督司法办案,搭建由员额检察官牵头的检务督查工作专班,开展作风建设、司法规范行为专项督查17次,督促整改问题10个,提醒谈话26人,问责2人,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作风建设相关做法被《新华日报》宣传报道。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运行,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5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邀请视察调研、观摩听证、评议案件80人次。深化检务公开,举行“检察开放日”、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依托清江浦检察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1738条,公开法律文书774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共接待律师阅卷220人次,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持续提升。

一年来,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加强;二是“四大检察”职能履行协调性、均衡性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清江浦加快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的起势之年。区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区委一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平安稳定为追求,以司法办案为主业,以公平正义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为加快打造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优的检察履职成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自觉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特别是把政策和法律制度运用好,办好各类案件,运用典型案件加强引领,为党凝聚民心、巩固执政根基多作贡献。

二是以更实的检察工作举措促进区域社会治理。找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开展护航民企专项行动,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平安法治清江浦建设。

三是以更好的检察办案效果保障民生民利民安。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加大惩治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力度,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继续围绕“一老一少”打造特色品牌,通过总结典型案例、发布“预警”办案信息防范各类风险,以更好的办案效果为人民司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四是以更高的从严治检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的要求,以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为抓手,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促使检察干警强化自我约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风正帆举正当时,凝心聚力乘潮行。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担当实干、奋发进取,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推动清江浦转型跨越发展迈上新台阶、书写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清江浦答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微信公众号

相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2.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四个最严”: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

5.“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一、十、百、千”系列活动:“一”,即印制一本防诈骗手掌书;拍摄防诈骗系列普法短视频或动漫短片;组织一期校园或社区防诈骗短文研讨。“十”,即举办十场防诈骗法制报告会。由院领导和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宣讲。“百”,即筛选一百个左右的诈骗典型案例,深度剖析作案手段、规律和防范方法。“千”,即通过系列活动开展,至少让上千名群众直接参与活动接受防诈骗教育。

8.“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工性侵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发生,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旨在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的源头预防、堵漏建制,进一步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害,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这是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又称“一号检察建议”。

9. “引航驿站”“暖阳之家”“心语新苑”:“引航驿站”是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办案区,主要用于开展讯问、听证宣告、训诫帮扶、亲职教育。“暖阳之家”是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建成的全省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中心。内设有多功能大厅、调查取证室、情绪疏导室和心理测评室,启用“一站式取证”的人性化办案模式,吸纳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多方专业人士共同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以降低案件给未成年被害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心语新苑”是我院牵头在长西街道创建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由专门的社会力量接受检察机关的委托,为检察环节的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等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保证人、帮教矫治、心理疏导、社会调查、亲职教育、临时监护、保护救助等一系列社会服务的制度综合。

10.纠正漏捕、漏诉: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案件时,对侦查机关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或追加起诉。

11.财产刑执行监督: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以及执行生效刑事裁判确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12.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发生的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经法定诉前程序后,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3.政府磋商机制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对于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经调查发现生态环境需要修复或赔偿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地方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就损害事实和程度、修复启动时间和期限、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等具体问题与其进行磋商,统筹考虑修复方案、成本、赔偿能力等情况,达成赔偿协议。

14.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5.“四个铁一般”:指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相关案例说明

1.陶某等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5月以来,陶某、徐某、潘某等3人以江苏和之源食品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为平台,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利用投资返利的模式,以代购代销“十万年”矿泉水、保健品等名义,通过召开大型酒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其订单消费模式(客户消费15000元,可得标价15000元的产品,后公司每周返利350元,69周共计返利24000元)。直至案发,被告人陶某等人共计非法吸收965名投资人1.29亿元。2020年9月24日、11月16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以陶某等3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2.薛某等7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2019年,薛某歪曲《圣经》,宣扬原“约瑟家”教义,对外宣称系第四代“真耶稣教会”,负责领导五个传教小组30余人,先后前往西安、福州、宝鸡、新乡等18个市传教,并组织编写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宣传信“神”能够治病、驱除鬼怪。张某等6人接受薛某组织和安排,制作、散发上述宣传资料。经认定,上述宣传资料属邪教宣传品。2020年8月14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薛某等7名被告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

3.葛某“零口供”贩卖毒品案: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葛某在其经营的烟酒店内,先后向张某、黄某和刘某等人出售甲基苯丙胺49次共计30余克。案发后,葛某拒不供认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经自行侦查、引导侦查机关侦查,补充收集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多份证据,证据之间互相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同一指向葛某贩卖毒品的事实,足以排除葛某的无罪辩解。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以葛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葛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侯某等42人网络诈骗“宝妈”案: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侯某、陈某等人组成诈骗团伙,利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做串珠子、包装牙刷等代理信息,称缴纳押金领取手工活赚取佣金,完成一定次数后可退还押金。每发展一个客户,代理从中提成350元至400元。被害人会收到一至两次简单任务,但后期难以完成,尤其是疫情期间部分被害人被骗后出于挽损目的加入实施诈骗。至2020年3月,侯某、陈某等人骗得500余万元,受害人数达8000余人,且多为带小孩的年轻妈妈。2020年9月29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侯某等42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5.徐某等26人组织考试作弊案:2019年2月至8月,徐某、刘某为了牟利,通过操控无人机飞行到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考场上空查看驾校学员考试情况,并实时电话指挥的方式,帮助驾校学员在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考试中作弊。期间,二人通过韩某、张某等24名教练介绍,共组织200余名驾校学员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科目二中作弊。2019年12月26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等26名被告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提起公诉。

6.宋某等27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16年6月,宋某成立广州某科技公司,以推销某品牌化妆品为名义,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产品缴纳费用的方式成为各级代理,获得产品销售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下线业绩作为返利依据,形成以公司为塔尖,各级代理商为结点的金字塔形网络结构。据统计,公司会员总数为271229人,其中战略合伙人级别1354人,会员层级结构最大深度为14层。自公司成立以来,共接受全国会员打款7亿余元,返利1.2亿余元。2020年11月16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宋某等2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7.汤某等7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该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2019年4月以来,汤某甲、冯某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在菲律宾搭建“小棉袄”(后更名“初恋”)淫秽直播平台,并安排汤某乙负责平台运营。平台由高管股东、技术人员、运营团队、淫秽主播等人员组成架构,招揽3000余名主播及推广员,24小时不间断向不特定人群进行淫秽直播或播放淫秽视频。平台还利用第三、第四方平台进行洗钱,违法所得被“洗白”后按照组织架构进行分配。至2019年12月13日,“小棉袄”直播APP注册会员高达431万人,注册主播142人,平台总充值高达4685万元。2020年10月10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汤某甲等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编辑:董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