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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19-09-17 15:31:00  来源:清江浦区检察院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赵屹

  (2019年7月23日)

  各位代表:

  根据工作安排,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通报一下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上半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打造品质检察 争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目标为引领,认真贯彻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和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上级赋予的各项重点任务,司法办案、法律监督、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呈现向上向好发展态势。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党支部”等市级以上集体、个人荣誉16项,1篇综合信息获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批示肯定,办理的1起案件被表彰为“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监督立案、监督撤案、刑事抗诉、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民行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社区矫正执行违法等多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一、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

  依法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上半年,批捕环节受理九类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案件26件65人,批捕44人,其中涉恶案件4件8人,涉黑案件1件1人;公诉环节受理九类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案件23件86人,提起公诉16件35人,其中涉恶案件2件14人。对公安机关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李某某等7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自行补充侦查、引导侦查,认定李某某等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纠正遗漏同案犯2人,增加起诉罪名3个,9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214.7万余元,没收违法所得247.9万余元。

  严格审查把关“保护伞”。

  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串并研判,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主动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7条。如在审查李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朱某某收受李某某贿赂后,违法法律规定不履行查处职责,致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达93万元,其行为涉嫌滥用职权罪,我院及时将该线索移交洪泽区纪委监委。

  二、护航清江浦高质量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紧盯经济金融风险,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该类犯罪案件32件82人,依法提前介入一起40余人新型特大网络诈骗案件,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加强预防宣传、追赃挽损和群众思想等工作,有效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领域传导。

  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清源”专项行动,牵头公安、行政职能部门对污染物开展处置监督,修复受损生态环境。通过监督立案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对一起13人重大污染环境案件立案侦查,追捕3人,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对组织他人非法拆解废铅蓄电池80余吨的张某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环境污染损失94.45万元。针对办理的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系列案件向环保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成功推动市生态环境等十部门联合开展全市废铅蓄电池行业专项整治工作。

  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树立平等司法保护理念,依法办理孙某某职务侵占案、凡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翟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侵害民营企业权利犯罪案件10余件,有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例如,我院在办理一起职务侵占犯罪案件时,积极为企业追偿损失,使他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让企业感到更放心”。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力度。今年5月,某典当公司向我院反映被执行人名下被查封数年的房产存在流失的重大风险,向我院申请执行活动监督。我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在本院的监督下,该房产很快成功拍卖,申请人专门送来锦旗深表感谢。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治理提效行动。依托政法综治网络平台,建立网络对接,实现社区网格员与公益损害观察员工作深度融合,拓宽案件线索发现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的分析研判,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办理的94件信访事项均予以回复,回复率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责任制,利用检察开发日、检察六进活动和“315”“51”“61”等重点节日,对3000余人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行政管理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治理和解决。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为民惠民效果

  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起诉等职责,批捕犯罪嫌疑人138人,起诉350人。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47人,起诉56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5人,起诉105人。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93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从快批捕郭某涉嫌组织85人偷越国(边)境案件。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多家农贸市场、超市以及网络餐馆进行巡查,推动问题整改。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持续深化“暖阳工程”,依托“引航驿站”平台,与共青团、关工委、教育、妇联等部门合作,对34名受害和犯罪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和困难救助,帮助孩子们走出阴影,健康成长。上半年,不捕率90.9%,不起诉率61.5%,均居全市前列。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深化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业务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专业化和社会化有序衔接。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秉承谦抑、审慎、善意的法治理念,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18人。立足司法办案开展扶贫工作,主动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向2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传递法治温度。依法有效保障律师权利,打造电话、网络、微信“三位一体”的检律互动平台,为律师提供阅卷、案件查询等服务100余次。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守护司法公正防线

  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开展了“不捕后未移诉”“久侦未决”等专项监督行动,对符合立案条件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监督立案6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9人、追诉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件次。严格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审判监督职责,提出刑事抗诉5件,及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形6件次。坚持和完善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对2起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围绕“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诉讼可控性”开展重点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获采纳14件,采纳率94%。持续开展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书面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改造违法9件,针对违法情形,向法院、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及时纠正执行活动违法,如监督中发现公安机关执行刑事强制措施违法,造成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脱节的违法情形,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督促公安机关整改到位。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坚持精准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1件。支持当事人起诉8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推动公安机关对2件虚假诉讼案件立案侦查。向法院发出审判活动违法、执行活动监督建议各1件,采纳2件。稳步探索“等”外检察公益诉讼,针对擅自改变人防工程日常用途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纠正违法行为。

  五、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专题教育学习活动,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带队建设,结合“讲忠诚、守规矩、严纪律、勇担当、重自强”主题教育内容,组织干警参观周恩来童年读书处、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检察意识形态工作,建好守好管住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突出抓好内设机构改革期间干警的思想引导工作。

  深入推进落实检察改革。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原则和检察职能变化,以专业化为方向,以“捕诉一体”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经市编办核批,现我院内设8个职能部门,数量减少46.7%,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全面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66件,依法建议从宽处理,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25.9%,既及时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强化司法办案素能建设。

  实施“政法1+3办案提质工程”,5名公安民警跟班学习交流7个月,强化检警工作衔接,共同提升办案质效。紧紧围绕“聚焦问题,补齐短板”的要求,开设“导思”小课堂,5名领导干部带头上台授课。加强青年干警人才培养,实施年轻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院领导与青年干警“1+1”结对指导,助力年轻干警成长成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专业化培育,办理的2起案件入选全市第三届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类)。推动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依托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评查案件78件,1件监管案例因质效明显被省检察院采用。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责任。以全区“作风建设提标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清理等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接受市检察院系统内巡察,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强化执纪问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前移监督关口,优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外出报备、出境审批等制度,上半年,对制度执行不力的7人提醒谈话。

  上半年,我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对照品质检察的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标讲政治、顾大局的要求,有的部门及干警工作中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服务大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对标谋发展的要求,有的抓落实不力,创新创优的能力和后劲不足;三是对标重自强的要求,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尤其是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仍然较少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院将紧紧围绕省市院和区委、区人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增强工作针对性和预见性,锐意进取,强化履职,为清江浦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一、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典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维护政治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推进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提高防控能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初始、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当地。加强“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提升接待和服务群众水平。

  二、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攻势,依法严惩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坚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三位一体同步推进,做到深挖根治、除恶务尽。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下沉督导指出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任务,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捕诉一体”机制下保障捕诉质量和诉讼监督成效的方法措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完善类案监督和跟进监督机制,努力实现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全面均衡发展,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公共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等环节,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做实公益诉讼工作。

  四、抓好市检察院对我院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确保整改措施一一兑现,问题逐个解决,并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整改过程作为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区人大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体现检察干警坚定的“四个意识”。

  五、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党支部等政治学习,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并通过红色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查摆问题整改等,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等目标。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落实、提高执行力和个人专业化水平的动力,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编辑: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