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艳、石钰职务侵占案依法判决,判处被告人朱艳、石钰犯职务侵占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清江浦区检察院召开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
清江浦区检察院开展学雷锋日法治宣传活动
清江浦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委员会扩大会议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