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顾某某编造身份证件案一审宣判,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编造身份证件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深化检察宣传,讲好法治故事——清江浦区检察院举办二季度高质效办案案例讲述会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清江浦区检察院召开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
清江浦区检察院开展学雷锋日法治宣传活动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