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江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杨某某销售假药案一审宣判。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依法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张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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